這篇文章,不會討論同志結婚是否會帶來性解放或道德敗壞,也不會討論是否該教育小孩如何探索自己的性傾向或是如何進行性行為,更不會討論是否該允許男同性戀者使用女廁。因為我認為,任何有良心有理性的人,不管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不會認為多人雜交、近親相姦、或是和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是合理的,是應該被鼓勵的。任何關心兒童福利的人士,也不可能會同意,要鼓勵小孩"探索自己的身體"以致他們過早的發生性行為。至於讓男同性戀者使用女廁?由於沒有任何簡單有效的方法能從外觀上辨認真正的男同志或是意圖對女性不軌的男人,這種會增加女性被性侵風險的法案,我認為100%不可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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